自1989年成立以来,北京宝树堂一直秉持着高品质和精细工艺的生产理念,严格遵守国家法规,保证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达到高标准。复方樟脑乳膏(以下简称“宝树堂宝肤灵®”)曾用名为"宝肤灵",作为宝树堂集团的龙头产品,由宝树堂自主生产和销售。
早在2003年,北京宝树堂就将“宝肤灵”更名为“复方樟脑乳膏”,并将“宝肤灵”作为曾用名。
宝树堂宝肤灵®作为北京宝树堂的一款历史悠久的产品,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其发展历程,下面简要概述宝树堂宝肤灵®的批准文号变更历程——
宝树堂宝肤灵®获得了官方的正式认可,其批准文号为:京卫药健字(91)Z-02号
宝树堂宝肤灵®换发批号:京卫药健字(1996)第0244号
宝树堂宝肤灵®在国家药典委员会的评审下,从地方药品标准提升至国家药品标准。
随之而来的是,其批准文号也从“健”字号变更为“准”字号。
宝树堂宝肤灵®的外包装,显示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11022269
宝树堂宝肤灵®作为宝树堂的热销产品,一直以来都以安全、温和口碑,深受广大患者的好评。在购买时,请确保选择带有宝树堂宝肤灵®国药准字H11022269的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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